索引号: | 330726JD010000/2021-3524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
生成日期: | 2021-03-1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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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
一、浦江县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及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镇村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4、负责指导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财政、民政、防灾减灾、社会保障、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6、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浦江县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预算即为本级预算。
二、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3596.69万元。
(二)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3596.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8.83万元,占6.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7.86万元,占93.91%;
(三)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支出预算3596.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9.4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03万元、农林水支出482.1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95.96万元,占55.49%;日常公用支出188.3万元,占5.24%;项目支出1412.43万元,占39.27%。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77.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77.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8.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39万元、农林水支出47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54万元。
(五)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7.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3.6万元,主要是2021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超收分成项目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8.97万元,占69.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05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7万元,占5.5%;卫生健康(类)支出124.39万元,占3.68%;农林水(类)支出475.21万元,占14.07%;住房保障(类)支出187.54万元,占5.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76.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超收分成958.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锅端”经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5个经济合作社农转非部分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老年体协浦棉分会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体协浦棉分会活动经费补助。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46.0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高龄护理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5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社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28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万元用于公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7.0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30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0.71万元,主要用于四个平台等专职网格员报酬及安全、统计人员经费等支出。林业(款)行政运行(项)48.3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0.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站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六)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同2020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4%。主要是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受疫情影响招商引资支出明显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同上年执行数下降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中队车辆费用在执法局经费列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3.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