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120000/2023-5328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郑宅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郑宅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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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 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要求,郑宅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4月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失效的理由主要是:一是适用期限已过的;二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的;三是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的;四是其他原因需要宣布失效。
废止的理由主要是:一是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二是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已经宣布废止或者失效的;三是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涵盖的;四是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的;五是以及不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三、施行时间
参照省市文件规定,《通知》自2023年8月7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郑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黄振
联系电话:0579-89380126。
郑宅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