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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120000/2023-5328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郑宅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8-17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乡镇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郑宅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17 14:53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 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要求,郑宅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4月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失效的理由主要是:一是适用期限已过的;二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的;三是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的;四是其他原因需要宣布失效。

废止的理由主要是:一是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二是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已经宣布废止或者失效的;三是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涵盖的;四是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替代的;五是以及不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三、施行时间

参照省市文件规定,《通知》自202387起施行。

解读机关:郑宅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黄振

联系电话:0579-89380126


郑宅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